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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章 番外三骗尽多情是戏文(1)

11个月前 作者:君子猫

第212章 番外三骗尽多情是戏文(1)

我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守候和保护了,你走吧。

沈钦君,谢谢你给我一段念念不忘的青春岁月,谢谢你给我一片痛不欲生的花底淤伤。

你走了,我才会放心大胆地生活,放心大胆地爱!

但我会永远记得你,永远永远记得你!”

“爸爸,”等等飘在半空中看我:“你哭了?”

我说你看错了,我只是在放松眼睛。

“鬼不是没有眼泪么?”

“谁说的。”我轻松释出一口气:“人的眼泪代表执着,鬼的眼泪代表爱和重生。

流不出眼泪的鬼,没办法转世为人呢。”

“所以爸爸要走了?”等等无奈地表示说:“可是我哭不出来,怎么才能跟你一起走呢?”

我看了看她一脸懵懂又无辜的小表情,迸发出前世今生的第一次腹黑——拎起小丫头的腰,扒开她的小裙子,我照着她小屁股狠狠打了一巴掌:“哭不哭?”

“哇啊——”

唉,要投胎是需要付出代价的。

我牵着等等的小手往前走:“看到了么,前面那道光。我们一起走进去。”

“然后呢,下辈子我还要做你女儿么?”

“你想不想?”

“不要,我要做爸爸的小情人~”

那道光包围了我们全身,渐行渐远的距离,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。

姚夕站在原地,被雨后的朝阳沐浴了全身。

仿佛十四岁那年偶然经过的长廊里,遭遇的那位已经与钢琴融为一体的白衣女孩。

她身上的魅力,夺去了午后暖阳的一切眷顾。

也塑成了,我这一生无怨无悔的情劫。

首先,我要澄清一点,韩千洛口中的处男——指的是善于处理各种棘手事件的男人,简称‘处男’。

就酱紫,你们爱信不信……

三年前,我辞去了警职。用半颗心经营事业,用半只眼洞悉世尘。

看尽物是人已非,繁华散落心不随。

我这样的人,其实早就封闭了自我幸福的可能。把一切都描得又轻又淡,不入眼也不入心。

有次韩千洛跟我说:“明霞已经死了多少年了,就是投胎也会打酱油了。你准备什么时候才放下?”

我反问,我为什么要放下呢?

从她扬着脸在我怀里闭上眼睛的那一刻,我放得下她归尘归土的身躯,却早已扣住她弥留不尽的灵魂。

人人都会因失去而悲伤逆流,因执着而痛不欲生。不过是把自己空空没有着落的念想硬生生从消失的人身上抽离掉,不习惯罢了。

而我始终觉得,明霞一直都在。所以我的爱情从没落空。

人如其名的俏警花,像明媚的光芒下吻上云朵的一片霞彩。

我也曾以为这世上最好的爱不过就是彼此多看了一眼,多走了遍心——爱就爱了,不爱就散了。那些矫情的人们没什么事总瞎闹什么啊,贱的真是。

可我忘了人是会死的……尤其是警察这个高危职业。

我觉得我的爱情观多健康啊,跟韩千洛和黎安娜那种奇葩简直不是一个level。

如果一切按照最美好的轨迹走下去,我也想用双手解开她英气逼人的警服扣子,再为她蒙上纯洁的婚纱,最后像个傻逼一样去宠爱她一生一世。

可是为什么偏偏我爱的人一声不响地就死了呢?

Fuk—the—god!

我是警察,所以无法像韩千洛一样执着于复仇。

我爱的女人站在她最自豪的岗位前沿以身殉职,我本该为她骄傲。

但我必须要为此做些什么,比如说。

换一种生活方式来隐藏悲伤,聚集一些同样绝望的人,彻底铲除那个犯罪大毒瘤。

S市特大活体器官走私案,牵一发动全身的罪恶滋长在看不到的迷雾里。

我力排众议,主动申请了比卧底还要辛苦的任务。

我组成了一支特案组,亲自挑选了那些让人大跌眼镜的成员,一时间,沸沸扬扬众说纷纭,洋溢在整个警局自上到下的所有体系。

那年我只有二十四岁。

最意气风发满怀热忱的年纪里,还没开始成长,就已经成熟了。

我想,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书。教会你在应该说爱的时候,一刻都不能等。

后来我问韩千洛,你后不后悔没有早点锁住姚夕?在她十九岁的美好年纪里,如果你像王子一样降临,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一样了。

“后悔……但那又能怎样?阿珏出事了,难道我还有心情去泡妞么!生活本来就是这样,什么时候,该做什么事而已。”他的回答很实在,很坦诚。

一点都没错。

爱情之所以值得万古长青地歌颂,正是因为它们常常虚无到缥缈,脆弱到不堪一击。

有时只是一个念头,一个眼神,一个转瞬即逝地擦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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