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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初获成功

11个月前 作者:微笑鸡蛋面

集合了小队伍,算上张天佑,四男两女,六个人。

王丽梅是那家快餐店的老板,还有两个和天佑差不多大的年轻男子是幸存的员工,剩下一位二十多岁的温柔女孩子是王阿姨女儿-王诗琪。她女儿比起她来要高些,一米七出头,但体重也有一百二的样子,微胖。看上去就属于那种温柔而且贪吃的女孩子。

她们这些人本来不打算冒险的,但是就因为她们在快餐店硬撑着,才导致了王丽梅的丈夫死去,所以……

警察局在瞳光大街的东区,阳光比较充足的方向,可是威尔逊警官却收不到他同事的信息。

张天佑把HK75手枪及弹匣给了王诗琪,开始不包括消音器、红点瞄准镜,而后被故意拉关系的女孩给夺了过去。天佑刚才扫死一群丧尸,这举动,被女孩看在眼里,她很感动。但是天佑对这位蓬松棕直发的女孩,就是打不起兴趣来,可能是嫌弃人家是双下巴,其实也不是很明显,不微微地低头看不出,女孩子还是蛮好看的。

天佑感觉脑袋少了些东西,像是睡多了,把什么事情给忘记了。关于女孩子,他像是有过欣赏人一样,但左思右想,这可能是单身狗的病发症。

两位拿着警察的HK75手枪的员工一个名叫赵成,二十四岁,比天佑大两岁,看上去很正直的那种人,个子有一米八多,天佑是一米八;另一位是打工的眼镜宅,才十八岁,叫何致远,好名字,就是身高比王诗琪还矮点,骨瘦如柴,听他与王成闲聊的话,竟然是拿现在的状况对比游戏。

比起这两个窃窃私语谈论丧尸的家伙,王诗琪则是故作开心的跟在天佑身边,天佑能在扭头时的不经意间,看到她脸上的平淡或悲伤。

最奇怪的是王丽梅,她男人死了,她竟然没有太多的伤感,所说的话也只是安慰女儿。她像是和旁边这位王成有点关系,时不时眉来眼去。

他们向着警察局前进了一路,没遇到太多阻碍,大街上的尸体和丧尸很少,像是被布莉屋叛军控制后,派去前线了。如果能够在警察局补给到好的装备,那么就可以大胆的前往凤鸣街和朝兴街。

燕衣街和瞳光街在城市的西南方向,瞳光街靠近西边,燕衣街靠近南边;凤鸣街在两个街道的东北方向,而朝兴街在燕衣大街的最东边;警局是在瞳光街东区,正好可以先去警局补给,再去凤鸣街西北区救人,再去朝兴街南东区救最后一批人。

他们走在残破不堪的大街上,附近残骸很多,尸体去看不见多少。

“前面被挡住了,我们得绕路了。”威尔逊先生率先看清了前方的情况,前方大街的右侧大厦倒塌了,把路面挡住,左侧的大厦也跟着倒了霉。

“T字路口像是交战过,汽车又被碾压过的痕迹。”眼睛宅表示其发现了问题,他观察的比较仔细。

“探测器没发现敌人,但我先过去看看。”

“小心啊,帅哥。”王诗琪拉住了张天佑的手臂,被他回眸一瞧,就害羞的松开了手。

没多说,端着爱好者步枪,他走上前去,这T字路口的车辆残骸乱成一团,坦克的路线是从前方大街的方向到右侧街道,那被压扁了的汽车残骸可以说明这个问题。

仔细看看,头盔的抬头显示器用白色亮线标示出了掉在地面上的武器。

“这里有交战过,但没看到任何尸体,可能都成丧尸了。你们过来看看这些武器还能不能用!”

把自己的队友们叫了过来,地上的武器有三把,两把F2900,一把A47突击步枪。A47这枪和爱好者步枪类似,都是传统化学反应配上电磁加速,可以在EMP把电力系统损毁之下继续开火。比起爱好者,A74的子弹初速更快点,也就是穿深更好,伤害大点,连射攻击中近距离目标好些;爱好者步枪则适合独特的三连发或半自动射击模式,更适合对付中远目标,精度高。

“这些枪的颜色是黑白长条迷彩,主人是布莉屋士兵,”威尔逊没有碰地上的武器,他身为一名警察,很反感叛军武器的样子,皱着眉头,脸上尽是忍耐的怒气,“你们三个拿上吧。”

“我要这把A47电磁加速突击步枪。”眼睛宅拿起了地上那把带榴弹发射器的步枪,他查看了一番,就把弹匣卸载,去看弹药量,并说道,“还有一半子弹,看周围的血和弹孔,恐怕被维和部队做了吧?”

“我这把枪弹药是满的。”王成拿了一把带血的枪,把比较干净的枪留给了王诗琪。

“你这枪的主人肯定被狙死了。”眼镜宅还挺能分析,虽然张天佑也能猜出来,只是他认为说这些话有些多余。

“这枪弹匣只剩下几发了。”王诗琪的表情有点变动,不太高兴的样纸。

“说明你这把枪的主人命长些。”黑框眼镜宅的这句话本来是好意,但却遭到了妹子的白眼,他可定忘记了这些布莉屋士兵应该都死掉了。

“我们应该从右侧绕过去,那边只是空铁掉在了地上,翻上去不是难事。”威尔逊一直观察出路,他在这里更熟悉些。

“那就这样吧。”张天佑带头走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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